市直机关各单位、中省驻榆各单位,驻绥、神工委: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科教引领、转型跨越”的战略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同时,在各行各业也涌现出了一批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业绩突出的青年典型,充分展示了我市广大基层青年工作者开拓进取、勇挑重担、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青春风采。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市直机关广大青年党、团员在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的伟大进程中再创佳绩,市直工委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发现、培养、树立、表彰和宣传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树立榆林市直机关单位青年的新形象,激励市直机关青年党、团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引导全市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为建设幸福榆林,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评选对象及参选条件 1、践行“三严三实”的工作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 2、年龄为18周岁(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榆林市直机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中省驻榆各单位的青年工作人员。 3、侧重于农、林、牧、教育、卫生、文化、公安、消防、科研和企业生产等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重大发明或具有感人事迹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工作者。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生活习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 6、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有志愿服务精神,关心支持党团事业的发展,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三、材料报送时间 8月31日前 四、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市直工委主办,邀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直工委群工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为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考察与公示、投票评选、表彰树模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1、“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在市级主要媒体和各网站刊登评选公告。 2、“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在市直机关各单位范围内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 3、市直各级党团组织在基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市评选办推报候选人1―2名。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组委会同意后在榆林日报和工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邮寄、网络点击或电话等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最后组委会根据本人事迹、民意测评和界别等因素确定20名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第三阶段:考察与公示 评委会办公室组成专门考察组,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确实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通过公示的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评选委员会结合投票、考察、公示等情况,从正式候选人中选出10人作为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人选。若第10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并列人选再次投票进行确定。 第五阶段:表彰树模 1、由主办单位对评委会投票选出的10名候选人授予“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2、由主办单位对其他正式候选人授予“榆林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六、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系统、本单位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要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改革开放第一线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形成考察推报意见(500字左右,加盖组织公章)。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并附能充分反映本人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3份(25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个人事迹简介一式3份(5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事迹简介各3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各推报单位务必在7月3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红底免冠彩色标准照4张,并提供电子版照片。 5、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7、20名候选人确定后,由候选人的推报单位负责拟写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质量高,事迹突出,文字精美,同时要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光碟,片长3分钟左右,并附解说词文字稿。 联系 人:张亮 电 话:0912-3596981 电子信箱:13311559@qq.com 附: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榆林市直机关工委 2015年5月15日
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 候选人推荐表
候 选 人 姓 名 推荐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首届“榆林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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