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中省驻榆各单位:
按照榆办字(2013)92号《榆林市创建模范机关考核办法》通知精神和市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现就2014年度全市创建模范机关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9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各人民团体和中省驻榆各单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下属单位,由各县区、各部门在市创模办考核前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重点要把各县区、各部门研究部署创模工作会、推进会、调度会等的次数,人员经费的投入,“三公”经费收支情况,执行“八项规定”和违法违纪情况,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的数量,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干部去向牌、便民服务卡执行情况,党员干部下基层天数和撰写的调研报告的数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作为硬性指标进行考核。
四、考核形式
采取听、看、查、访、评等形式进行考核。一是听取创模工作的全面汇报。二是看创模活动中形成的会议记录、工作安排、经费投入、活动阵地、学习园地等相关硬件建设情况和机关作风转变、中心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实地抽查各县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创模活动的情况。四是走访群众、了解服务对象对该县区、部门创模工作的基本评价。五是客观评价被考核单位创模工作的整体情况,形成考核工作综合汇报材料。
五、考核分组
第一组:
组 长:侯进亮 市直工委书记
副组长:折建春 市直工委副调研员
组 员:魏小飞 市直纪工委副书记
李 东 市直工委司机
负责考核(2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定边县、靖边县、市人大机关、市总工会、市国家安全局、市教育局、市国税局、市盐务局、市招商局、市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质监局、市建规局、市执法局、市中小企业局、驻神工委、市供销社、市地方志办、市人防办、市安监局、榆神工业园区管委会、能源集团
第二组:
组 长:郭 云 市直工委副书记
组 员:张 亮 市直工委群工部部长
朱 江 市直工委科员
张 伟 市直工委司机
负责考核(3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科协、市文联、市贸促会、市计生协会、驻绥工委、市创建办、榆林调查队、市金融办、市手工联社、矿业集团、榆林移动公司
第三组:
组 长:任锦亮 驻绥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春利 市直工委副调研员
组 员:张 峰 组干科副科长
李存斌 市直驻绥工委司机
负责考核:(3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档案局、市工商联、榆林日报社、市残联、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信访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外事局、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引黄工程管理局、空港生态区管委会、城投集团、水务集团
第四组:
组 长:张增光 驻神工委书记
组 员:解 莹 市直工委组织部长
孙卫东 市财校党办主任
吴 迪 市直驻神工委司机
负责考核:(2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子洲县、清涧县、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编办、市直工委、市决咨办、市接待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宗教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检验检疫局、榆横工业园区管委会、能源化工投资公司
第五组:
组 长:刘振泽 市直纪工委书记
组 员:景仰平 市农垦农技站党支部书记
马卫东 党务培训中心主任
史向平 市直工委司机
负责考核:(2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榆阳区、吴堡县、市委老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局、市计生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办、榆林联通公司
六、组织领导
全市创建模范机关考核工作在市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创建模范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员单位配合,并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考核组进行考核。
七、相关要求
1、要实事求是。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模范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考核工作。
2、要积极配合。被考核单位要切实做好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全年创模工作,抓紧收集有关资料,尽快撰写相关报告,全面盘点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年度考核工作。
3、要统筹兼顾。被考核单位要处理好考核与年终其它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市创模办地址:市委办公大楼243
联系电话:3596980
榆林市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