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规范、全面提升。2018年5月15日至25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一行3人先后深入靖边县院等12个基层检察院调研指导党建工作。调研组采取“看”“听”“谈”三种方式,实地查看了党建工作有关资料和党建活动室建设情况,听取了各县市区院2017年以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年党建工作相关安排,并与负责党建工作的院领导、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座谈,现场反馈调研意见和建议,对党建工作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共同探讨做实做新做好党建工作的方法对策。
调研中,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县市区检察院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认为各县市区院领导班子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对党建工作定位准确,开展工作思路清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两手抓成效明显。但是同新的时代、新的形势和新要求相比,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还存在着“六个不”的问题和不足,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留痕不详,创新不够,融合不深,参与不全,宣传不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需要加强和改进。
调研组在调研中就如何做好今后的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实干精神,奋力创先争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树立创新理念,开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必须树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理念。着力树立“机关党委(党支部)是一级党的组织,不是一个部室”的新理念,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着力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新理念,建立和落实党组抓党建的责任制、部室党员行政负责人抓党建的“一岗双责”制。着力树立“党建工作是一门科学,是一个特殊专业”的新理念,配齐配强党务干部,要保障经费,保证时间,确保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要强化抓党建目标,紧紧围绕检察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要以“公正执法”为主题,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以检察工作的业绩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业务建设与党建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和保证检察职能的全面履行。四是要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党的宗旨和党性教育。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培养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必须每月按时缴党费),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特别是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解决思想“疙瘩”,切实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五是要创建党建工作新模式,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实效。要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多参观,多学习借鉴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将先进经验与自身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打造出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同时也要将自己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还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做好党建材料查漏补缺及归档工作,丰富党建图书储备、建立兴趣小组,用心、用脑、用行,补齐短板,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