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市直工发【2017】3号
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加入
“榆林市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
市直各级基层党组织:
为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凝聚机关党员干部“追赶超越”合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自即日起市直工委向市直各级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开通“榆林市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平台(以下简称“机关党建”微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机关党建微信平台的目的意义
“机关党建微信平台”是市直工委运用新媒体抓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是我市机关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宣传、展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窗口。重点推送机关党建工作动态、工作亮点、相关文件、会议通知等内容,并适时对各级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追赶超越”、“评星定级”和作风整治等专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登陆“机关党建微信平台”方法
1、登陆个人微信账号――点击添加朋友――选择查找公众号――输入“榆林市机关党建”――点击“关注”。
2、登陆个人微信账号――发现――扫一扫――手机对着
三、工作要求
1、市直各机关单位党组织,要采取张贴二维码、网络宣传等方式,对“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市直各机关单位都要组建一支信息报送通讯员队伍,并指定专人担任通讯员,按照“一月一篇”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报送的信息要图文并茂、主题突出、题材新颖、短小精悍,并注重政治性和实效性,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谁报送、谁负责”。
3、市直工委将对各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关注使用“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情况、上报信息和采用情况、通讯员队伍建设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中共榆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