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党建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党组织名称: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分 要 点 |
评分办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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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班子好(15) |
党组织书记(5分) |
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情况,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
书记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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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述廉述效并接受评议情况 |
未述职述廉述效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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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轮训) |
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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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
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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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 |
党员承诺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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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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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班子(10分) |
党组织按期换届,领导班子健全,政治坚定,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
不按期换届的、班子不健全的各扣1分,总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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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培训(轮训) |
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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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开展思想状态分析和谈心活动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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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工作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
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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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召开1 次支委会,民主集中制执行较好,重大事项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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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 |
未召开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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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作风优良,没有违反党纪政纪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
发生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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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队伍好(20) |
党员教育(4分) |
党员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对党员参加学习情况跟踪管理、严格考核。 |
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0.2分,总分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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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教育针对性强 |
每年党课少于4次的每少1 次扣0.25分,总分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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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内容充实、学习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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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各类培训和自主选学 |
未完成培训计划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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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9分) |
落实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制,承诺、践诺、评诺各环节落实 |
有1 名党员未落实的扣0.5分,总分1分扣完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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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生气,具有教育性和感染力。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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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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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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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
1 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出勤率不足80%扣0.5分,总分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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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定期公布党费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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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模范履行义务、充分行使权利,自身要求严,带头作用好,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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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党组织各类资料,记录完整清楚,妥善保管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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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各类信息完整规范 |
未建或党员信息库不完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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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4分) |
关心党员在政治方面的成长与进步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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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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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与党员谈心交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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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慰问和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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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3分) |
坚持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程序严格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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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上报发展党员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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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
资料不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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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好(20分) |
工作思路(3分) |
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 |
思路不明确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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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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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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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12分) |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
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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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建立情况 |
未建立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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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三型”党组织要求,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
未建立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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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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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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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
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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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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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阵地(2分) |
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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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使用情况 |
无教育设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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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制(3分) |
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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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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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
不能保障正常开展工作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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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好(30分) |
党建工作(20分) |
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效果明显,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高 |
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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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
未落实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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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
未落实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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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
群团组织不发挥作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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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机关文化是否有特色 |
未落实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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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能履行情况 |
未落实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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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10分) |
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 |
未落实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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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 |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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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评价好(15分) |
联系群众(2分) |
党组织和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
未建立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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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3分) |
庸懒散浮假拖专项整治、转变工作作风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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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调查研究、解民忧、帮民富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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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网上监督岗反映问题的回复办理情况 |
未回复办理的每项扣0.2分,总分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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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10分) |
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 |
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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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 |
党员群众反响较差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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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 |
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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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
群众反响较差的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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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工作(20分 |
“两学一做”(5分) |
落实“六有标准”情况 |
缺一项扣0.5分,满分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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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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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保存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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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赶超越(7分) |
组织传达学习 |
未传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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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 |
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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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追赶超越”大讨论 |
未组织或组织讨论不到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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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
重点任务不明确扣1分,责任落实不到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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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 (5分) |
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考核办法 |
未落实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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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认识、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工作 |
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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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十建设(3分) |
党建品牌创建 |
未创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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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做标杆 |
未创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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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创建 |
未创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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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评分采取总分12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二、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无星”:近一年来党组织中有1人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三、加分项目:
1、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基层党的各项建设中思想观念、内容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勇于创新,措施得力,并认真组织实施,效果显著,经市直工委考核认定后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可加5分。
2、凡在本年度内受本单位内部表彰的,有一项加1分;受市级各部门和市直机关工委综合性表彰的,有一项加2 分;受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有一项加3分;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有一项加4分;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有一项加5分。
3、凡在“三个十”创建活动中,任确定一项者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