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直机关党建及创模工作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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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7 07:28
市直各有关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了解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实绩,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深化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按照年初安排,决定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及创模活动进行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上旬至2017年12月底(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市直工委直接管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委托管理的党组织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直工委。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级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榆办字〔2016〕8号)精神、深化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两本两证”考核考评机制的落实情况和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评星定级 追赶超越”、 “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情况以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考核党组织班子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党组织负责人在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排查是否有超过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 四、考核程序 1、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由考核组组长进行考核动员,书记或副书记代表党组织和本人进行述职述廉。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和下属单位党员负责人。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中进行。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填写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民主测评表,填好后交考核组进行统计汇总。民主测评党组织领导班子分优秀、一般、良好、较差四个档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不称职票超过1/3或党员群众意见大、问题比较突出的班子,要进行重点考核。 3、查看资料。查看一年来党建及相关工作形成的各种资料、活动台账(包括党费票据、发展党员记录、党内统计信息库),对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进行核实。对不按时足额上缴党费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不予评优评先。 4、个别谈话。谈话对象根据单位党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谈话内容主要是对党组织班子和书记、副书记的评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其他方面反映的情况等。 5、客观评价。根据考核的总体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并形成汇报材料。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的认定: 领导班子考核认定:     认定为“优秀”者,民主测评“优秀”和“良好”票必须达到总人数的90%以上,其中“优秀”票应在70%以上; 认定为“良好”者,民主测评“优秀”和“良好”票在总人数的80%以上,其中良好票应在70%以上; 认定为“一般”者,民主测评“优秀”和“良好”、“一般”票在总人数的60%以上,“较差”票未超过总数的1/3; 认定为“较差”者,“优秀”、“良好”、“一般”得票总和低于60%,“较差”得票数超过1/3。 书记、副书记考核认定: 评定为优秀的,民主评价“优秀”和“称职”票数必须达到总人数的90%以上,其中“优秀”票数应在70%以上; 评定为“称职”的,民主评价“优秀”和“称职”票数必须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未超过总人数1/3; 评定为“基本职称”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数在总人数的60%以上,“不称职”票数未超过总人数的1/3; 评定为“不称职”的,民主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数在总人数的60%以下,“不称职”票数超过总人数1/3。 2.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党组织,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并采取组织措施,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提拨使用干部时作为参考依据。 3.考核结果将在市直机关单位进行通报,作为评优树模的参考依据。 附件: 1. 榆林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考核登记表 2. 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测评表 3. 市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       中共榆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度市直机关创模及党建工作 考核分组名单   第一组 长:郭     副组长:刘春利    员:柳云轩      市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教育局、质监局、建规局、执法局、安监局、工信局(国资委)、水务局、能源局、老龄办、工商联、能源化工投资公司、城投集团、水务集团、榆林调查队   第二组 长:白      副组长:折建春         员:康海燕  白子涵 国土局、人社局、农业局、信访局、食药局、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局、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志办、中小企业局、宗教局、金融办、粮食局、供销社、手工联社、创建办   第三组 长:刘振泽    员:李鲜娥         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协机关、检察院、党校、党研室、残联、环保局、市供电局、贸促会、计生协会、邮政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华神朔铁路分公司、神木县隆德矿业公司、国华神木发电公司、中煤榆林能源化工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组 长:王树雄    员:柳    刘小艺       

市直各有关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了解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实绩,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深化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按照年初安排,决定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及创模活动进行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上旬至2017年12月底(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市直工委直接管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委托管理的党组织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直工委。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级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榆办字〔2016〕8号)精神、深化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两本两证”考核考评机制的落实情况和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评星定级 追赶超越”、 “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情况以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考核党组织班子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党组织负责人在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排查是否有超过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

四、考核程序

1、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由考核组组长进行考核动员,书记或副书记代表党组织和本人进行述职述廉。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和下属单位党员负责人。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中进行。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填写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民主测评表,填好后交考核组进行统计汇总。民主测评党组织领导班子分优秀、一般、良好、较差四个档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不称职票超过1/3或党员群众意见大、问题比较突出的班子,要进行重点考核。

3、查看资料。查看一年来党建及相关工作形成的各种资料、活动台账(包括党费票据、发展党员记录、党内统计信息库),对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进行核实。对不按时足额上缴党费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不予评优评先。

4、个别谈话。谈话对象根据单位党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谈话内容主要是对党组织班子和书记、副书记的评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其他方面反映的情况等。

5、客观评价。根据考核的总体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并形成汇报材料。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的认定:

领导班子考核认定:

    认定为“优秀”者,民主测评“优秀”和“良好”票必须达到总人数的90%以上,其中“优秀”票应在70%以上;

认定为“良好”者,民主测评“优秀”和“良好”票在总人数的80%以上,其中良好票应在70%以上;

认定为“一般”者,民主测评“优秀”和“良好”、“一般”票在总人数的60%以上,“较差”票未超过总数的1/3;

认定为“较差”者,“优秀”、“良好”、“一般”得票总和低于60%,“较差”得票数超过1/3。

书记、副书记考核认定:

评定为优秀的,民主评价“优秀”和“称职”票数必须达到总人数的90%以上,其中“优秀”票数应在70%以上;

评定为“称职”的,民主评价“优秀”和“称职”票数必须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未超过总人数1/3;

评定为“基本职称”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数在总人数的60%以上,“不称职”票数未超过总人数的1/3;

评定为“不称职”的,民主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数在总人数的60%以下,“不称职”票数超过总人数1/3。

2.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党组织,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并采取组织措施,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提拨使用干部时作为参考依据。

3.考核结果将在市直机关单位进行通报,作为评优树模的参考依据。

附件:

1. 榆林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考核登记表

2. 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测评表

3. 市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

 

 

 

中共榆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度市直机关创模及党建工作

考核分组名单

 

第一组 长:郭     副组长:刘春利

   员:柳云轩     

市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教育局、质监局、建规局、执法局、安监局、工信局(国资委)、水务局、能源局、老龄办、工商联、能源化工投资公司、城投集团、水务集团、榆林调查队

 

第二组 长:白      副组长:折建春

        员:康海燕  白子涵

国土局、人社局、农业局、信访局、食药局、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局、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志办、中小企业局、宗教局、金融办、粮食局、供销社、手工联社、创建办

 

第三组 长:刘振泽

   员:李鲜娥        

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协机关、检察院、党校、党研室、残联、环保局、市供电局、贸促会、计生协会、邮政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华神朔铁路分公司、神木县隆德矿业公司、国华神木发电公司、中煤榆林能源化工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组 长:王树雄

   员:柳    刘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