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单位,中、省驻榆各单位党组织,驻绥、神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省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推进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榆组发(2014)124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市直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单位深入开展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社区居住的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垂管单位)的在职党员。
二、工作流程
(见附件1)
三、职责任务
(一)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求在职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及居民群众监督。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党员到社区报到登记工作。
2、经常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要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参与社区共建,积极为社区党组织提供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支持。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和社区的现实表现。
3、严格加强管理。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干部考核考察时必须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二)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报到登记工作。要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登记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进社区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愿,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确定专人负责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并及时总结报送推进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2、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积极组织党员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制定党员到社区活动计划,拟定党员编组方案,组建党员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党员认领公益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居民等制度,开展党员集中服务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社区活动。11月上旬,各社区党组织要完成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工作。
3 、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建立服务纪实制度,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档案,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反馈表》的有关内容,进行奉献积分管理,调动党员志愿服务主动性。要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4、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争做星级志愿者,按照《陕西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力争到2020年,三星级以上党员志愿者达到党员志愿者总数的50%以上,树立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党员到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党员的职责任务
1、按照居住地、就近、方便原则,主动到社区报到登记;推行党员干部全员志愿者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都应在社区志愿服务站申请登记为志愿者,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普通党员积极登记为注册志愿者,按照社区党组织安排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监督。
2、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参加“党员责任区”、党员“设岗定责”等社区党组织活动。每个党员每年必须做一件好事、实事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8小时。
3、积极为社区建设与发展出谋献策,力尽所能地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具体做到 “十带头”、“五个一”。即: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当好一名信息员,参加一支服务队,帮好一家困难户,提出一条好建议,办好一件社区事。
四、创新服务载体
组织在职党员紧扣群众需求,拓展志愿服务内容,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服务群众。
1、集中定点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设立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站,定期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进行分类登记,协调沟通有关单位部门人员解决,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2、公开承诺服务。结合社区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引导党员根据本人工作岗位、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主动认领一个或多个志愿服务岗位,与社区党组织签订承诺书,公开作出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完成时限等承诺,并通过社区宣传栏、显示屏等进行公示。党员承诺可以个人承诺,也可以集体承诺。承诺践诺情况,单位和社区要及时提醒和督促。
3、开展网络服务。充分运用社区党建网、志愿者服务网和数字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导党员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面对面”与“点对点”相结合,提供民事代办、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便捷高效的网上志愿服务。
4、提供菜单服务。推行“居民点单、组织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服务模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根据群众个性化需求,制定志愿服务菜单,让党员自主认领、群众自主选择,搞好供需对接,提供精细化服务。
5、开展主题服务。围绕社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节日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得开展红色教育、民俗节庆、道德论坛、文明创建以及关心青少年、关爱空巢老人等特色鲜明的主题志愿活动,广泛吸引党员群众参与,形成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增强志愿活动效果。
6、实行组团服务。在社区按照片区、楼院、巷道划分志愿服务网格,把在职党员纳入网格志愿服务团队,壮大网格服务力量,把志愿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市直有关单位可以依据业务工作特点,和党员干部技能特长,统筹单位、党员优势力量,组建社区管理、法律维权、健康义诊、科普宣传和企业发展咨询等专业服务团队,巡回开展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社区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问题。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重要举措和加强社区党建的有效手段,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2、明确分工,强化管理。在党员报到登记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的强大合力。市委组织部是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督促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各项任务;市直工委负责管理监督,及时研究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党组织要摸清党员底数,解决党员报到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率先行动,做出表率。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市委把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到社区报到率达不到90%和不支持、不配合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单位党组织,年度考核不予评优,并取消单位荣获的“模范机关”称号。单位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活动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预备党员转正、年度考核、党员评先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4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情况,将作为2014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确定的参考依据)。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活动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社区党组织,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予评先选优。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机关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介,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多角度、经常性的宣传报道,为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工作流程图
2、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报到登记表
3、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情况反馈表
4 、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报到情况统计表
市直机关工委
2014年9月9日
附件2:
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报到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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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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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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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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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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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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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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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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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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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及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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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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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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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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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特长及服务 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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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所在党组织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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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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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此表由在职党员填写,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社区和单位党组织备案。
2、本人特长及服务意愿填写说明:党员按照“十带头”、“五个一”工作要求和社区志愿服务参考项目填写。
3、社区志愿服务参考项目。
关爱服务类:敬老服务,扶贫助困,帮教助学,扶弱助残;公共文明类:交通秩序,旅游文明,卫生整治,行为劝导;社区服务类:护绿保洁,便民服务,治安联防,公益捐助;健康救助类:医疗救助,健康宣教,心理援助,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类:环保宣传,植绿护绿,动物保护,环境治理;赛会服务类:礼仪接待,安全保卫,语言翻译,赛事后勤;宣传教育类:文体活动,科普宣教,禁毒宣传,全民阅读。
附件3:
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情况反馈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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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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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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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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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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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报 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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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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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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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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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活 动和服务情况 |
参加活动内容 |
次数 |
参加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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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表现情况 |
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不够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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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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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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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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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社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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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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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合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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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党组织总体评价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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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及时记录,由社区党组织填写此表,交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备案。
附件4:
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群众报到情况统计表
单位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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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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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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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涉及社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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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社区报到的党员数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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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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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服务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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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反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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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主要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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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前,由单位党组织填写,交单位主管部门存档;再由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并报市直工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