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市直工发(2016)6号
中共榆林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表彰先进县(区)直机关工委的决定
2015年,各县(区)直机关工委在县(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县(区)委的中心工作,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线,以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为载体,领导和团结县(区)直属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新的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县(区)直机关工委。为表彰先进,全面提升我市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市直机关工委决定,授予:
吴堡县直机关工委、绥德县直机关工委、定边县直机关工委、榆阳区直机关工委、米脂县直机关工委为“先进机关工委”。
市直机关工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机关工委要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再接再厉。
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各县(区)直机关工委、各级党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小康榆林、幸福榆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榆林市直机关工委
2016年4月1日